上禮拜回家跟我媽提到我乾兒子乾女兒的可愛事蹟,
明明是很輕鬆的話題, 我爹娘不知怎地整個脾氣都來了, 嚴正的警告我沒結婚前不可以認乾兒子乾女兒,
還拿了我乾媽的例子來威脅我.....

乾媽是我親媽(?)的國中高中同學, 我媽20歲就嫁給我老爸, 是她那一票手帕交裡最早生的, 加上我出生營養實在太好了, 一整個肥滋滋軟綿綿, 所以我乾媽很愛不釋手的認了我當乾女兒...(我都叫我乾媽叫媽咪, 她打電話來, 我親媽會說你媽咪找妳...) 後來, 媽咪認識了一個男生, 沒多久就步上紅毯了, 一兩年後我的乾弟弟(? 我實在不知道怎麼稱呼我媽咪的兒子...) 就出生了!

但是好景不常...我乾媽的老公在一次的警匪槍戰中受傷, 從此半身不遂, 也沒辦法很清楚的講話, 但是意識是很清楚的... (據說他也有認我當乾女兒, 不過我實在沒印象...畢竟我還小他就出事了), 我乾媽就從那時候, 照顧我乾爹, 他兒子跟我乾爹他爸爸, 一直到現在...應該也有近30年了...

我爸媽覺得這樣的媽咪很命苦, 而這一切, 應該是因為他還沒有結婚就認我當乾女兒的關係 (哇塞, 有沒有那麼賽啊我, 從小就註定了我的屎命, 真不愧是屎坑啊我) 

各位大人, 你們評評理!! 這一切真的有關係嗎? 為什麼未婚就不能認乾兒子乾女兒? 而結婚的人卻可以? 
沒結婚的人是賤命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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